政府於2022年2月擴大「疫苗通行證」使用範圍,一名未打疫苗的市民不滿政策,向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被拒,他不服決定提上訴,今日(30日)開庭處理。他自行陳詞指,是否接種疫苗應由市民決定,稱希望法庭「為民作主」還市民打針的自由。法官押後裁決。
申請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特首辦公室。入稟狀指,他與家人沒有接種疫苗,時常出入商場、街市等地方,認為不打疫苗者不得進入受規管的場所,是侵害其不打疫苗的權利,亦令「打疫苗者」與「不打疫苗者」待遇有別,構成歧視及造成市民間的分化,他指接種疫苗才可享有人身及工作自由,屬違法及違憲。
冀法庭「為民作主」 還市民打針的自由
鍾宋旺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指,是否接種疫苗應由市民決定。他指其父親因沒有接種疫苗,不能進入工作場所,自己亦「一針都冇打」,戴口罩僅因政策規定。他認為政府應尊重巿民的宗教信仰,容許巿民以不同方式對抗疫症,又指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指自己之前身體不適,都是靠食素、讀經康復。他又指,早前政府形容沒接種疫苗、不能進入指定場所是「少少唔方便」,認為其說法是「荒天下之大謬」,希望法庭「為民作主」還市民打針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