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召開大會,三讀通過《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有關建議修改僱傭條例,訂明包括僱員如因遵守防疫規例,為確診要接受隔離,或被列為密切接觸者要接受檢疫,可以索取有薪病假,而且不可以因而被解僱,並訂明如果僱員無充分醫學理由下拒絕打針而被解僱,不屬於不合理解僱。
不設追溯期安排 羅致光:免出現勞資混亂
今次修訂草案不設追溯期安排,議員大多關注有關追溯期問題,當中勞聯林振昇表示,「含淚」支持有關草案,因為當局未有採納追溯期安排,但若不幸出現新一波疫情,條例可為僱員提供保障,希望草案盡快通過。
勞工及褔利局長羅致光發言時解釋,如設追溯期,可能將本來合法情況變成不合法,出現勞資雙方未能預見和難以處理的情況,容易造成混亂亦不合理。
羅致光又說,如修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修例會在刊憲當日生效,當局會以淺白易明方式向公眾說明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