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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 22:29:13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 扣滿10分可取消駕駛的士資格 (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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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本月22日起生效,涵蓋11項罪行。(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本月22日起生效,涵蓋11項罪行。(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本月22日起生效。記分制涵蓋11項罪行,並會按嚴重性劃分為三級,分別記10分、5分和3分,包括濫收車費、拒載記10分,兜客和兜路記5分、拒絕發出收據等記3分等。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本月22日生效。(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記10分須修習改進課程

在記分制下,的士司機如被記10分或以上,需要在指定限期內自費修習的士服務改進課程,記滿15分或以上更可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首次停牌期為3個月,其後再被停牌每次為期6個月。運輸署本月初已再次透過與的士業界的定期會議和去信,向業界介紹記分制和相關法例的要求和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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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去年以68票贊成、3票反對和13票棄權,三讀通過《的士司機違例記分條例草案》。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當時指,運輸署近年每年接到數千宗有關的士投訴,有需要加強措施打擊害群之馬,並強調司機被記分前須經法庭定罪,不會單純因被乘客投訴而記分,不認為會有守法司機誤墮法網。

▼涵蓋罪行及被記分數▼

  • 濫收車費:10
  • 故意拒絕或忽略接受租用:10
  • 拒絕或忽略駕駛的士至租用人指示的地方:10
  • 毁損、損壞或更改的士計程錶:10
  • 兜客:5
  • 沒有採用最直接而切實可行的路線駛往目的地 (俗稱「兜路」):5
  • 未經租用人同意,允許租用人以外的任何人登上的士 (俗稱「釣泥鯭」):5
  • 欺騙或拒絕知會乘客或有意乘車的人有關適當的收費及前往某處的路線:5
  • 拒絕或忽略運載租用人要求數目的乘客:3
  • 拒絕或忽略發出收據:3
  • 沒有將的士計程錶設定於記錄位置:3
的士司機扣分制|濫收車費/拒載/兜路點罰?(am730製圖) 的士司機扣分制|扣3分(am730製圖) 的士司機扣分制|兜客扣5分(am730製圖) 的士司機扣分制|拒載扣10分(am730製圖) 的士司機扣分制|扣滿15分停牌3個月(am730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