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報案,指9月12日晚上約6時20分,一輛的士在大嶼山嶼南道往大澳方向行駛,當駛至塘福村二十號對開的斑馬線時,懷疑未有收慢停車並逆線行駛,當時一男一女正在使用斑馬線,事件中無人受傷。大嶼山警區區交通隊接手調查後,今日(11日)在大嶼山北拘捕一名54歲姓江男司機。他涉嫌「危險駕駛」,稍後將向他作出檢控。
近日大量市民趁著假期到鄉郊區域戶外郊遊,警方提醒駕駛人士於南大嶼必須格外小心並專注駕駛。警方重申,上述罔顧法紀的危險駕駛行為已對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嚴重安全風險。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罰款2.5萬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停牌至少6個月;再被定罪,則可被停牌至少2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記違例駕駛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