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首次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引發多宗司法覆核挑戰,高院法官昨就民主派提出的訴訟頒下判辭,裁定《緊急法》賦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危害公安」情況訂立規例,不符《基本法》規定,而《禁蒙面法》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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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昨表示,不會根據一條被判違憲的法例執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明確稱,警方會就法庭裁決即時暫停執行《禁蒙面法》,但他說《禁蒙面法》本身有助警方執法,以免有人在面罩下為所欲為,而由上月至今,有3人因違反《禁蒙面法》而被捕,其中1人被落案起訴,警方會與律政司商討如何處理相關案件。
有法律學者指裁決有理,民主派要求政府立即撤銷所有根據《禁蒙面法》起訴的案件,並認為立法會不應再處理《禁蒙面法》立法問題。(相關新聞見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