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公布兩宗私家醫院須呈報的醫療風險警示事件,浸會醫院(圖)一名鼻咽癌男患者,進行電療時被錯誤安排接受另一病人的電療計劃,衛生署初步調查指院方無妥善核對病人資料。至於另一宗則發生在仁安醫院,一名女病人接受外陰皮膚瘜肉切除手術時,被錯誤切除左大腿瘜肉,署方均向兩院發出勸諭信,並監察改善措施。
衞生署於今年1月接獲浸會醫院呈報指,一名42歲鼻咽癌男病人,錯誤接受了另一病人的電療計劃,署方即時跟進,並要求院方於4周內提交詳細報告,院方的報告指職員無遵守有關進行電療時核對病人資料的程序。
浸會醫院稱,涉事病人進行放射治療前,放射治療師在電腦系統錯誤選取另一鼻咽癌病人的檔案,並進行治療,期間發現出錯便即時停止,並通知主診醫生,而經計算病人接受的放射劑量及評估狀況後,主診醫生確定無臨床影響,亦懲處涉事員工。
另一宗則在仁安醫院,一名49歲女病人於去年12月接受「子宮全切除加雙側卵巢及輸卵管切除和外陰皮膚瘜肉切除」手術時,被錯誤切除左大腿瘜肉,而非外陰皮膚瘜肉,署方同意事故屬人為失誤;該院更涉瞞報事件,在事發後24小時內無呈報衞生署,署方向該院發勸諭信。
仁安醫院稱,該瘜肉切除手術由非駐院醫生負責,術後醫護人員發現所割瘜肉位置與病人所知的位置不同,醫院遂立即通知該醫生,醫生與病人商討後隨即安排切除原先確診的皮膚瘜肉,手術後病人已康復,健康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