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沐浴露示意圖)
一名菲傭聲稱為方便清潔浴缸,將已稀釋漂白水倒入沐浴露瓶內,僱主替6個月大的女兒洗澡時,誤將瓶內漂白水倒入洗澡水,令女嬰浸浴時突然全身泛紅大哭,僱主馬上報警。菲傭早前否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虐待罪,經審訊後,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6個月。
39歲被告Merlyn Anao Ando被告求情時指,女嬰身上無明顯傷痕,亦沒因而引致長期傷害,被告自去年8月還押至今,已超過6個月,望可輕判。
委裁判官宗銘誠表示,被告應察覺洗澡水與平日不同,卻未即時告知僱主,知情不報,認為被告有意圖令女嬰受傷,判處罪成。法庭認為被告作為照顧小孩的家傭,破壞僱主對她的信任,令到女嬰承受不必要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