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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7 06:00:00

稱若終院認三子判刑過重 刑檢專員:可即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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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周永康、羅冠聰和黃之鋒繼續獲准保釋。(鍾式明攝)

(左起)周永康、羅冠聰和黃之鋒繼續獲准保釋。(鍾式明攝)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案,上訴庭改判3人即時入獄6至8個月不等。3人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昨日控方指,明白終審法院留意到3人由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是跨了一大步(big jump),若法官最終認為判刑過重,律政司建議可以下調刑期,讓3人即時獲釋。法官聽取雙方陳辭後,押後宣判,3人獲准繼續保釋。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陳辭時表示,若終審法官認為上訴庭的覆核無原則上錯誤,但又認為上訴庭的判刑過重,鑑於3人已服刑超過或近乎一半刑期,律政司建議終審法院可改判其他刑期或即時釋放。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即指,現時是處理上訴庭在覆核過程有沒有原則犯錯,又指原審判刑或過於寬鬆,但無違反判刑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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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刑期大躍進引起寒蟬效應
羅冠聰代表律師表示,上訴庭不應就同類案件制定判刑指引,應獨立考慮不同案情及動機,又指3人刑期大躍進會引起寒蟬效應;周永康代表律師亦指,公民抗命是有力求情理由。馬道立認為,上訴庭有權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制定判刑指引,並指公民抗命重要,但即使動機有多好,都不可過火。
代表黃之鋒的戴啟思則提出,上訴庭覆核刑期應該依賴原審文件,不應自行裁定案情。馬道立表明不同意,認為若原審文件不足以講述整件事,不應局限於原審的文件。至於黃之鋒判刑時不足21歲,控方指,雖然上訴庭無按條例先索取報告才判刑,但條例屬指導性,並非法定指引。馬道立則指,條例精神是要法庭判刑時,竭盡所能避免年輕被告監禁。


三子對裁決感正面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於審訊後均表示,對法院最終裁決感正面。羅冠聰相信法官會接納他們部分論據,包括上訴庭的量刑指引能否即時應用。周永康則期望裁決有正面結果,能幫助旺角禁制令和新界東北案被告。黃之鋒今日要面對旺角禁制令案判刑,他指接連面對裁決,心情如坐過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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