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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7 16:21:45

積金局點名譴責馬俊偉 命令喪失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2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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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點名譴責馬俊偉,命令其喪失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20個月。(資料圖片)

積金局點名譴責馬俊偉,命令其喪失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20個月。(資料圖片)

積金局今(17日)點名譴責馬俊偉,命令其由即日起2025716日的20個月間,喪失註冊為強積金中介人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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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馬違反條例操守要求

積金局解釋,發現馬俊偉於2019年11月,曾邀請或誘使、或企圖邀請或誘使一名僱主,參加一個強積金計劃。在過程中,馬違反《強積金條例》的操守要求,包括中介人行事須誠實、公平、符合客戶的最佳利益及持正,並須以按理可預期一個審慎的人在進行受規管活動時會有的謹慎、技巧和努力行事,以及確保客戶的資產獲迅速妥善地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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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續指,馬俊偉亦違反《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違規行為有4項,包括第一,沒有按僱主指示,為其開立帳戶及協助6名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計劃,以及沒有在延遲或未能執行有關指示時,於合理時間內通知該僱主;第二,沒有把該僱主為其6名僱員作強積金供款而簽發的2張支票轉交強積金受託人;第三,沒有確保該僱主簽發的2張支票的抬頭人為有關強積金受託人;第四,沒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盡快向該僱主及其僱員提供已簽署的強積金表格副本。

積金局指,在決定紀律制裁時,已考慮該個案的所有相關情況,包括馬違規事故的性質、嚴重性和影響,以及其過往並無遭受積金局紀律處分的紀錄。這個案由保監局作出調查後轉介積金局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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