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早前涉於Facebook轉載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的貼文,被控煽惑他人投白票,成為當局修訂《選舉條例》後首兩名被告。兩人今日(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5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控方沒有反對被告保釋,兩人獲准以各1,000元擔保外出。
被控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白票
兩名被告分別為36歲銷售員陳健民及65歲辦公室助理梁月嫦。他們各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條。
控罪指,陳健民在今年10月30日至11月9日、梁月嫦在同年10月30日至12月16日,分別以個人Facebook帳號轉載許智峯在10月29日發布的貼文,而該貼文被指在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煽惑他人以任何方式處置選票,致使該選票在選舉中被視為無效。
廉署至今共拘捕10人涉煽惑他人投白票,並起訴當中兩人,另通緝許智峯及羅冠聰等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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