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2019-05-09 06:00:00

第2次加麵遭拒 台女控店長欺詐

分享:
(互聯網)

(互聯網)

台灣大學一名女生3月到台北公館捷運站附近一家日本料理店,點了一碗價值159元新台幣(約40港元)的拉麵(圖),吃完後見餐牌註明「可加麵,限一人食用」,遂要求店員加麵,且之後要求加第2次,未料店員以「一人只可加一次」為由拒絕。該女生認為店方涉欺詐,報警並拒絕和解,以欺詐罪起訴姓曹店長。台北地檢署認為,加麵是額外的免費服務,不包括在原有消費之內,店家拒絕第2次加麵,與欺詐無關,故以證據不足為由,前日裁定不起訴姓曹店長。

adblk6

【限時激減】800 amFUN 2盒!1200 amFUN 4盒!

新谷酵素益腸活酵素限時激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