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32公頃土地,並計劃利用部分土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下稱球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環保署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的決定。法官高浩文昨頒下判辭,裁定哥球會部分勝訴,推翻環保署決定,將環評報告發還重新諮詢公眾。政府亦須支付球會訟費。
代表球會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提出4項覆核理據,2項獲法庭接納,2項部分獲接納。球會一方提出,環保署接獲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補充資料後,未有設立查閱期,讓公眾就獲展示的環評報告提供意見,做法有違《環境影響評估條例》訂明的透明和公眾參與原則,是程序不公。法庭認為,相關補充資料是環評報告的一部分,政府須重新進行諮詢,以符合條例列明的程序公義和正當性;又指球會委託專家撰寫報告並提出意見,政府不應只參考土拓署資料,卻忽略球會意見。
政府一方就提出,再就環評報告設公眾查閱期會延遲發展計劃。法庭不接納有關說法,政府已承認發展項目的位置,並非在環評報告範圍內,故不會延遲房屋供應計劃。
法官:調查方式屬主觀決定 不同方法結果有差異
此外,球會又質疑環評報告有多處錯誤,如低估飛蛾和古樹的數目,則只獲法庭接納部分論據。法官認為,採用的調查方式是主觀決定,不同研究方法會出現結果差異。
法官認為,粉嶺高球場舊場本身是重要的文化遺產,在相關地點發展房屋項目,必然會導致場地完整性受損,球會是球場的生態管理者,其提交的資料相信已經周全考慮,可視為「公眾意見」的一部分。法官亦信納,政府的環評報告已包含專家意見。
裁決提到,環保署在有條件批准的環評報告中提出,項目倡議人須盡力作出改善措施,惟縱未能做到,工程亦已獲批,結果有違有條件批准的原意,因此裁定球會一方的論據成立。
入稟方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答辯方為環保署長,土木工程展署列作有利害關係方。去年8月,法官曾批准暫緩執行環評程序,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
球會歡迎裁決 重申球場具重大價值
香港哥爾夫球會歡迎裁決,重申粉嶺球場是一個享譽國際的世界級高爾夫球場,亦具有重大生態及文化價值。球會指,粉嶺球場是香港重要且無可替代的體育設施,對吸引大型國際高球賽事至關重要。球會續指,明年備受矚目的LIV Golf將重臨香港作賽,第15屆全國運動會高爾夫球賽事、國際都會錦標賽和領展香港高爾夫球公開賽亦會在港舉行,對推動本港體育旅遊及體育產業化發展具關鍵作用。
球會期望,未來能在最佳善用三個國際級錦標賽球場的原則下,繼續配合政府政策,以體塑旅,並促進盛事經濟。
環保署表示,會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在適當時候向外公布政府是否上訴,以及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