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放寬「自力更生綜合就業援助計劃」安排,容許60至64歲健全綜援申請者選擇是否參加計劃;如果不參加,每個月綜援金額將被扣減200元。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扣減金額只是象徵式懲罰,相信絕大部分人士都不會受影響。他指出,只有少部分健全人士,在過去半年無特別理由或情況下,寧願被扣減200元綜援金,都不願意見社工及找工作。
羅致光說,綜援受助人尋找工作期間,可在兩年內,取得最多2,000元交通津貼,強調政策並非「只罰無賞」。他又認為,對大部分人而言,即使是做兼職,有工作做對精神健康及社交發展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