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大部分市民均於家中長開冷氣消暑,有何文田愛民邨男街坊近日發現有單位裝設4部分體式冷氣,對此感驚訝,有網民質疑單位間劏房。房署家訪調查後雖未發現有人濫用公屋,惟當中的確有違規情況,已要求於指定限期內作出糾正,否則或會收屋。
一名男網民早前在Facebook群組「公屋討論區」中分享照片,可見何文田愛民邨康民樓一個對住車場的低層單位窗外,裝設了4部分體式冷氣,他寫到「4部,超勁」。帖文出街後,亦有網民貼出黃大仙下(二)邨龍盛樓一個單位窗外,同樣裝有4部分體式冷氣的照片,並留言「而家好多公屋大單位都裝4部分體冷氣㗎」。
網民質疑「希望唔係要嚟做劏房」
有網民質疑「應該係室內間咗幾間房, 各自有獨立冷氣,希望唔係要嚟做劏房」,認為單位有古怪,亦有人問涉事單位是否屬富戶或用作貨倉,「殮房都冇咁勁」,但都有人指並無問題,「我屋企都4部分體啦,有問題?」、「我中單位400零呎都有3部喎」、「我隔離屋都3部分體式啦」、「2部輪住開24、有乜問題?」、「4部冷氣輪流開,唔會咁易壞」、「3間房一間一部」、「佢間屋可能好熱呢」。
未接獲安裝申請 要求限期內糾正否則或收屋
房屋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根據紀錄,愛民邨屋邨辦事處及黃大仙下(二)邨屋邨辦事處未有接獲涉事單位住戶安裝冷氣機的申請。據7月家訪調查紀錄,愛民邨涉事單位內有分間房間,居住情況與署方紀錄相符,未有發現濫用公屋情況。但由於單位內所安裝冷氣機的位置及數量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辦事處已向該住戶發出「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要求於指定限期內作出糾正,否則房屋署會採取進一步管制行動,包括發出警告信及終止租約。
至於黃大仙下(二)邨的情況,根據家訪紀錄,涉事單位內亦有分間房間,屋邨辦事處正聯絡有關住戶,如證實安裝的位置及數量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辦事處會向該住戶發出「糾正違例事項通知書」,要求於指定限期內作出糾正,否則房屋署會採取進一步管制行動,包括發出警告信及終止租約。
據房委會資料,住戶必須事先徵得屋邨辦事處同意,方可在單位內安裝任何固定的裝置,例如冷氣機(包括分體式及窗口式),擅自安裝冷氣機不但有礙大廈觀瞻,更可能危及途人。居民如要安裝冷氣機,可向屋邨辦事處申請及索取所屬單位類型的安裝圖則及指引,並聘請註冊技術工程人員按指引安裝及經常維修保養冷氣機,以確保安全。如住戶違例安裝冷氣機,房署會採用警告辦法,違規的住戶須在指定的寬限期內拆除冷氣機。若發出警告後,違規情況維持不變,署方會向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住權。寬限期最長可達5個月,其後署方會在第6個月月底向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其租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