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首度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對羅冠聰等6名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實施撤銷特區護照等潛逃者措施。行會召集人、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12日)指,即使有關人士沒有護照,庇護他們的國家都可以發出短期旅遊證件,相信他們旅行是無問題,她又建議政府要求平台移除潛逃者發表內容。
料撤護照無礙潛逃者外遊
葉劉淑儀說,政府今次做法是合適和必須,是顯示立場,令將來有可能違反國安法例人士知道潛逃會面對撤銷護照、資金限制等嚴重後果。但她認為今次相關潛逃者回港投案機會不高,因為他們會獲庇護的國家發出短期旅行證件,相信不會影響他們外遊,至於他們國籍身分與特區護照是兩回事,國籍問題需要根據中國的《國籍法》處理。
她相信有關潛逃者不會向入境處申請退出中國籍,但認為若潛逃者失去國籍,他們處身的國家或會准許他們加入當地的國籍。至於6名潛逃者均身處英國,葉劉淑儀認為與早前英國涉港間諜案完全無關,聲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早在今年3月通過,特區政府只是運用相關權力。
倡參考《願榮光》向法庭申禁制令
對於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任何人以任何平台向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者處理資金均屬違法,被問到若潛逃者透過Patreon等平台賺取收益會否違法時,葉劉淑儀回應指要視乎實際情况,政府下一步可與平台商討,要求移除指明潛逃者發布的內容,以至參考《願榮光歸香港》先例向法庭申請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