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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2:50:00

英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同意充公令 1年內須繳3.3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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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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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冠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於2014年被裁定洗黑錢7.2億元罪名成立,判監6年。楊家誠透過代表律師今早在區域法院同意法庭充公令,須於12個月內交上3億3千8百萬。正在服刑的楊家誠今亦有出庭,據了解,預計他下月中便會刑滿出獄

控辯雙方早前同意將充公金額由原先的7億2千萬,即所有涉案金額調整到3億3千8百萬。按照充公令,若楊未能於12個月內交出相關資產,將須面對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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