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偵破一宗走私食品案,共檢獲約值10萬元凍肉及食品,拘捕兩人。
海關今年11月展開第三階段代號「破冰者」的打擊走私食品執法行動,根據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發現有不法分子涉嫌利用跨境貨車走私食品到香港,以供應予本地的食物零售店鋪,並於11月5日,海關人員發現一輛可疑貨車經文錦渡管制站入境香港後,將一批懷疑走私貨物運到荃灣,當中部分貨物其後被分發到該區一間食物零售店鋪。海關人員遂採取行動,在該店內檢獲該批懷疑走私貨物,並拘捕一名51歲的貨車司機及一名52歲的店鋪男負責人,現正保釋候查。
走私貨物約值10萬元
行動中,海關人員共檢獲約300公斤凍肉及1,000公斤食品,包括大閘蟹、海產和急凍食物,估計市值共約10萬元。「破冰者」行動仍然繼續。
罪成最高可被判囚7年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另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進口或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而沒有來源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進口准許,均屬違法。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