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分區於上周五(5日)中午接獲報案,指青山公路430-436號一單位遭人爆竊,一批價值約1萬元金飾懷疑被人盜去。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聯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昨日(8日)在石籬二邨石禧樓,拘捕一名45歲姓陳本地男子,涉嫌「爆竊」,並在單位檢獲懷疑與案相關的證物。該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根據《盜竊罪條例》(香港法例第210章)第11條,「入屋犯法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外出時請將窗戶及大門鎖上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智能閉路電視,鎖好門窗等,亦都避免存放大量現金在住宅內。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不定時針對性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