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翠邨有單位食水樣本被驗出含鉛量超標,水務署為當中兩個住戶再次抽水辦,結果顯示有關水樣本的含鉛量均合乎標準;它們的六小時靜水樣本的含鉛量均為每公升2微克,合乎標準(即含鉛量不超過每公升10微克)。
水務署指,在該兩個單位抽取食水樣本期間,留意到該兩個單位的住戶曾自行改動水管和更換水龍頭。由於新的水喉裝置在開始使用早期會有較高的金屬釋出量,提醒用戶應徹底沖洗有關水管和裝置,確保食水安全。
水務署已建議有關用戶由今日起連續三天每天自行沖洗系統兩次(早晚一次,每次大約15分鐘),正繼續與其餘被指食水含鉛量超標的單位住戶聯絡,以安排抽取食水樣本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