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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19:35:00

被控貪污16項罪名 李明博第4位受審韓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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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博(中)若全部罪名成立,可判囚終身。(美聯社)

李明博(中)若全部罪名成立,可判囚終身。(美聯社)

5年前卸任南韓總統的李明博今日正式被起訴16項罪名,包括受賄、逃稅、貪污和濫用職權,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和朴槿惠後,南韓歷來第4位到庭上受審的前總統,其繼任人朴槿惠上周五才剛被判受賄和濫權等16項罪名成立,監禁24年。李明博涉嫌於任內、2008年4月至2011年9月透過青瓦台前總務企劃官金伯駿和前附屬室室長金禧中等親信,從國情院收受7億韓圜(約500萬港元)特殊活動經費的賄賂,以及涉嫌收取三星電子和韓國友利金融等公司的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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