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日)在九龍區拘捕一名29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兩名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2人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貼街招披露兩事主姓氏地址及遮眼合照
調查顯示,女事主於2022年3月委託被捕人士的建築工程公司,為兩名事主的住宅單位進行裝修工程。其後於2022年7月,雙方就工程進度及裝修款項出現糾紛。不久後,有人在該單位所處大廈附近多處張貼街招,向兩名事主追討有關工程所欠費用。街招上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兩名事主的中文姓氏、該單位的地址,以及兩人被遮去眼睛的合照。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市民在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