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海域近日有鯨魚出沒,其背部日前被發現有螺旋槳造成的傷痕,未知與連日來大批市民乘船出海追尋鯨魚是否有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25日)傍晚在社交網站發帖指,已要求警方、漁護署和海事處加強宣傳等工作,包括派出水警船在附近海域巡邏,一旦發現有觀光船靠近鯨魚出沒一帶,會勸喻他們離開,以及在西貢碼頭等地勸喻市民及載客船隻負責人不要出海「追鯨」。
不負責任觀鯨或屬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
陳國基同時呼籲市民,不應在好奇心驅使下,乘船出海到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追鯨」,置鯨魚安全於不顧。漁護署今日亦強烈勸喻市民不要追蹤鯨魚,強調所有鯨豚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或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可判監1年和罰款10萬元。
▼政府呼籲市民不要出海「追鯨」▼
提醒市民如遇鯨魚應遠離及減速
漁護署發言人呼籲,市民不要乘船出海觀看在糧船灣及牛尾海一帶水域出沒的疑似布氏鯨,又指署方已在鯨魚出沒海域派員加強巡邏,並在西貢碼頭等地方作出不要出海觀鯨的勸喻,以及提醒市民在水上發現鯨魚出沒時必須保持距離、減慢船速,留意個人安全免生意外。
此外,漁護署表示自本月中收到鯨魚在西貢水域出沒的報告以來,已經與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持續派員到有關水域巡查、與相關部門加強巡邏,並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署方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鯨魚情況,並與相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探討合適及可行的協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