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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3 15:11:01

警司陸振中涉逼女下屬口交 事主被表白後質疑陸有家室 獲回應:難得走埋一齊係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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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職的前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警司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已停職的前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警司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資料圖片/林俊源攝)

已停職的前沙頭角分區指揮官陸振中警司,涉前年3度非禮醉酒女下屬及強逼口交,另涉嫌在酒後危駕私家車及襲擊該女下屬和另外兩名男下屬。陸否認非禮、危駕及襲擊等7罪,案件今(13日)在區院續審。女事主X供稱非禮事件發生後,陸經常借故載她上下班,其中一天向她表白,她回應「你有老婆㗎喎」,陸回應「你都有男朋友啦」、「難得大家走埋一齊,係一種緣份」,至後來被告「出咗事」,X才覺「逃離佢嘅魔爪」。

非禮事件後不欲辭職 與男友現分歧終分手

43歲被告陸振中被控於2022年6月22日及23日,在聯和墟街市熟食中心傷殘人士洗手間內3度非禮女子X。陸涉及的另一事件,指他於同年7月15日,在粉嶺一停車場內危駕,和襲擊X、男子蔡文浩及賴文顯。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時被告任職沙頭角分區指揮官,X、蔡及賴均為其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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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今日續作供,指非禮事件發生當日,被告所作的「唔係一個正常人行為」,現場其他人應感覺到,但無人肯救她。6月23日,她把遭被告非禮的經過告知當時男友,對方希望她辭職,但她不想,坦言「又唔係我做錯,點解要辭職」,最終雙方出現分歧,在同年7月中分手。

案發後提接送上下班 憂對方濫用職權不敢舉報

X另提及相若時段確診新冠肺炎,7月3日康復,被告着她翌日復工,及提出接她上班,她不敢拒絕,因被告是她上司,「我驚如果拒絕咗,佢會濫用佢嘅職權」。及後數天被告都有接她上下班。在7月5日,被告駕車送X回家,卻在大埔龍尾泳灘下車看風景和日落。被告在觀景台突伸左手搭其膊頭,她好驚,問被告「阿Sir你做咩」,在接到來電後藉故離開。7月6日,被告駕車送她上班時,向她表示「我鐘意你」 ,她提醒 「阿Sir你有老婆㗎喎」,被告則回應「你都有男朋友啦」、「難得大家走埋一齊,係一種緣份」。X不懂如何反應,「佢個觀念好錯」。

X將事件告知胞弟,但無上報管理層,憂被告「恃住佢係上級,喺工作上對我不利」,又指不想母親擔心,「到呢一刻我都冇同媽媽講過」。

被告於危駕襲擊「出咗事」:我就逃離咗佢魔掌

8日X到辦公室找被告,著他與自己保持距離,「因為我已經受夠佢嘅滋擾」。X向被告說她男友知道其手機訊號定位,被告回應稱她的電話或遭人入侵。

之後幾天被告無再找她,至13日她枱上放置了一個公文袋,內有一部小米電話。X致電被告,想他收回物品,被告稱若X不用新電話,雙方就不能聯絡,X覺得是命令不敢不用。X又稱,被告翌日在車上又觸摸她的右手,她把手縮開及怒視被告,令對方不敢再摸她。直至7月15日被告於飯局上涉危駕和襲擊等「出咗事」,「我就逃離咗佢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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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13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