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今年7月底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法官郭偉健判處王逸戰監禁36個月,陳枳森監禁34個月、黃沅琳監禁30個月及朱慧盈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四名被告依次為20歲王逸戰、20歲陳枳森、18歲朱慧盈及19歲黃沅琳。他們承認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一同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