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4名成員今早(2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押後至9月24日求情及判刑,4人須還柙。
4名被告依次為王逸戰(男,21歲,學生)、陳枳森(男,21歲,無業)、朱慧盈(女,19歲,學生)及黃沅琳(女,20歲,學生)。案情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分別於沙田、屯門、旺角及銅鑼灣的港鐵站及商場外等地,7次擺街站聲援12港人及判監示威者,呼籲市民揭竿起義推翻當權者,又呼籲市民不要用安心出行及使用虛假資料。
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
故被控涉及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至去年9月20日,警方先後拘捕首3名被告,搜出街站相關的物件,朱慧盈在警誡下指與其他被告是賢學思政的代表,及曾設置街站。同年9月22日,黃沅琳到警署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