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尖警區昨(12日)聯同入境處展開打擊非法入境者、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共拘捕18人。
包括16名內地女及2名非華裔男女
被捕18人中,包括16名內地女子、一名非華裔男子及一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3歲至46歲。他們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逾期居留」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人稍後將交由相關部門跟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有關僱主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