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不少市民及旅客進出香港時,均會攜帶各類物品作手信,惟部分受管制,若不留神隨時誤墮法網。食物方面,海關提醒市民攜帶食米時須注意,根據香港法例第296章《儲備商品條例》,將食米輸入香港或從香港輸出,必須具備有效的許可證,違者可被判罰款港幣50,000元及監禁1年。至於隨個人行李輸入或輸出不超過15公斤食米,只供自己使用或作為禮物,無需許可證。
酒類方面,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升酒精濃度以量計多於30%的烈酒進入香港,供本人自用。持香港身份證的旅客,則必須離港不少於24小時才可以享有以上豁免數量。煙草方面,凡年滿18歲的旅客,可以免稅攜帶19 支香煙;或1支雪茄,如多於1支雪茄,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或25克其他製成煙草入境,進入香港,旅客如攜帶超逾豁免數量的飲用酒類或煙草入境,應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申報,違者最高罰款港幣一百萬元及監禁2年。
寵物及植物方面,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以及第207章《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旅客進口動物/植物/植物病蟲害以及泥土,必須持有漁農自然護理署預先簽發的許可證/牌照/授權書。
至於在香港以外的任何中國地方生產以及從該等地方進口的植物無需進口許可證,切花及供食用的水果/蔬菜的進口亦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