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公布,批准電盈媒體及商台提出的股權結構變動申請。
電盈透過子公司間接持有香港電訊52.29%股份
是次申請涉及「CAS Holding No. 1 Limited(CAS Holding)」持有香港電訊的股權有所變動,CAS Holding是電盈媒體的母公司電訊盈科旗下的全資附屬公司。
根據電盈媒體提交的資料,股權變動源於香港電訊發行或配發新股份,以及電訊盈科在市場上購入香港電訊的股份。有關的股權結構變動完成後,電訊盈科透過CAS Holding間接持有香港電訊52.29%股份,而該公司仍然是香港電訊持有的電盈媒體具表決權股份的最終表決控權人。
通訊局信納電盈媒體在股權變動完成後,會繼續遵守《廣播條例》(第562章)及其收費電視牌照所有對其適用的規管要求,故批准有關申請。
另批准商台股權變動申請
通訊局批准商台提出的股權結構變動申請。是次申請涉及把商台小股東所持有的3.7%公司股份,轉讓予該公司行政總裁陳靜嫻。
在審批此項申請時,通訊局信納是次股權變動符合各項規管要求,而商台亦會繼續遵守《電訊條例》(第106章)及其聲音廣播牌照內各項對其適用的規管要求,並能在股權變動後按照牌照條款履行其所作的投資和節目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