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4月4日在葵涌貨櫃碼頭偵破一宗涉嫌利用遠洋船走私案,估計市值共約1億元。
海關透過情報分析及風險評估,發現不法分子意圖利用遠洋船走私貨物,遂部署策略打擊有關活動,並鎖定一艘準備由香港前往馬來西亞的遠洋船,並於4月4日採取行動,於葵涌貨櫃碼頭一艘船上一個報稱載有鋁合金的貨櫃內檢獲大批懷疑走私貨物,包括集成電路、電腦伺服器、路由器,和一批電子廢料,貨物涉嫌利用遠洋船往馬來西亞,估計市值共約1億元。
一名53歲女子被捕
海關跟進調查後,翌日(5日)拘捕一名懷疑涉案的53歲女子,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最高可被判囚7年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有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更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