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立法會選舉葵青區偉盈票站遺失選民登記冊,涉8,000人,事件直至今年4月揭發;選管會完成調查指,因事隔多時,未能斷定選民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遺失,但發現涉事投票站處理選舉文件程序有不當或不善之處。而前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4月時曾指,下屬沒就事件向他匯報,但調查卻發現他早於去年初已知悉未能找到選民登記冊,卻沒有公布,亦無指示職員跟進。黃思文已被即時調離選舉事務處。
聶德權︰選舉事務處職員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就遺失事件再次向公眾道歉,強調會全面接受該調查報告,將會責成處方全面跟進,避免日後再發生同類事件。他又指,黃思文上月下旬起放假,昨被調離選舉事務處,認為做法適當,「因為往後選舉事務處有跟進工作,繼續留任對他個人及部門都未必恰當。」選舉事務處職員的責任問題,公務員事務局亦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處理。聶德權強調選管會提出的逾20項改善措施,料在11月區議會選舉前完成。
選管會昨發表的調查報告透露,廉署2016年10月首次要求查閱9本登記冊,包括偉盈票站失蹤的一本,惟選舉事務處於16年11月至17年2月間,數次尋找不果,一名前高級選舉事務主任向其上司、即一名前副總選舉事務主任匯報;至17年11月尋回當中8本,偉盈的一本仍失蹤,前副總選舉主任再向上級、時任首席選舉事務主任馬笑虹匯報後,決定暫停尋找。
廉署去年1月向黃發便箋
到去年1月,廉署曾向當時的總選舉主任黃思文發出便箋,通知他有一本登記冊找不到,導致一宗案件要暫停調查,馬笑虹隨後亦曾電郵他,確認找不到的是葵青區一本登記冊。但黃思文沒有報失,亦無下令任何跟進行動。
事件於今年4月揭發,黃思文一度公開指「下屬沒有匯報事件」,選管會主席馮驊昨認為不是事實,又指「身為選舉事務處的高層及第二最高層的管理人員,他們在處理事件上是欠缺敏感度。(但)調查範圍及報告只是著眼事,不是個人,因為根據政府機制,任何涉及公務員的事,應是根據公務員一套既定機制,包括可能是有紀律調查及處理。」
調查不確定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遺失
馮驊指,調查未能確定該登記冊何時及如何遺失,但選舉事務處處理選舉文件的程序,確有不當或不善之處,該處缺乏永久性及充足的倉貯設施,令物資需不時由不同倉庫調遷,增加了遺失的風險。事發亦可能因當日票站人員工時長達30小時,其後更要抽調額外人員作替補,致登記冊增遺失風險。選管會建議,應縮短投票站工作人員的工時;進一步改善工作手冊的指示和劃一包裝方法;運送選舉物資時,應檢視人手調配,及監督運輸承辦商的工作,制定遺失選舉文件匯報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