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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6 06:00:00

避妻母壓力 偷拍圖除牌 腦科醫生判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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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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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醫院(圖)一名男醫生,報稱不堪母親和妻子對他施加壓力,當值期間疑偷拍兩名護士的裙底照,男醫生早前承認兩項有違公德行為罪,昨於屯門法院被判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引述報告指被告「能醫不自醫」。


被告黃智聰(29歲),案發時為屯門醫院腦外科醫生,在去年6月7及12日,一星期兩度用電話攝錄護士的裙底,最後被另一醫生發現報警。


求情︰母教導嚴厲
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父母在他年幼時離異,母親一直對被告寄予厚望,他最終因成績優異,以拔尖形式入讀港大醫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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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投身社會後,其母親對他教導仍嚴厲,事無大小要介入,更要求被告將九成薪金全數上繳,而她更不滿被告任何一名女友。至於另一邊壓力來源則來自被告任職護士的女友、即現任妻子,該女子曾懷孕,明白2人關係不被男友母親認同,因不願分開,故選擇墮胎,疑藉此令被告內疚。最終被告隱瞞母親與女友結婚。但被告長期夾在母親和妻子之間,感覺無比壓力。


官︰被告「能醫不自醫」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犯案與他坎坷經歷有關,但被告「能醫不自醫」,不能解決自己情緒問題,而其母亦有精神及情緒問題,不自覺地操控被告的人生。其母又反對被告結識女朋友,被告夾於兩難之間,久而久之患上精神病,並以為犯事除牌便可令問題一掃而空。


裁判官續指,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他控制不了行為,並對一切感羞恥,而被告亦撰寫兩封求情信,信中表達對兩名事主的真誠道歉。裁判官認為,被告舉動踐踏女性尊嚴和私隱,應判處監禁,惟考慮到他的處境及參考相關案例,判長時間社會服務令,顯出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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