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前年提出《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擬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自由黨邵家輝早前就草案提出修正案,建議修改為容許「加熱煙草產品」在規管下可進口、製造或售賣,法案委員會明日(10日)將開會討論。食物及衛生局今日回覆委員會,表明不會接受修正案,強調不能將加熱煙排除在修例建議的禁令外。
食衛局:目前法規不足以監管加熱煙
食衛局表示,加熱煙裝置能夠收集用戶吸煙模式和喜好的數據,並容許煙草公司直接向用戶傳達訊息,會大大削弱現有控煙措施,並協助煙草業開發更容易上癮和更具吸引力的產品。當局憂慮,若不能全面禁止加熱煙,單靠目前的法規,不足以監管加熱煙或追上科技急速發展,將嚴重危及本港的控煙工作。
關注團體促與傳統煙同等處理
不過,由旅遊業、餐飲業等界別代表成立的「規管加熱煙大聯盟」堅持以「規管」取代「禁售」加熱煙產品。聯盟強調,全禁加熱煙只會助長私煙市場,不能保護青少年。聯盟重申,加熱煙與傳統香煙均為煙草產品,應該以相同控煙框架處理,故支持邵家輝的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