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管理局女總行政經理莊慧敏,偕其骨科醫生丈夫疑於今年4月在黃埔超市偷竊約1,600元食物,同被控一項盜竊罪,他們均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為男子趙名宇,47歲,及女子莊慧敏,48歲,均報稱為醫生。控罪指,他們同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上述物品為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的財產。
負責拘捕兩被告的軍裝警員10623鍾兆偉供稱當日下午4點許,跟3位輔警同事接獲指令需到黃埔花園永旺百貨公司處理一宗店舖盜竊案,及後到達該處地牢的保安室,見到報案人即控方第一證人陳行舉,並獲告知有兩名男女推著手推車在自助付款機前,沒有對有些貨品付款。鍾隨即在保安室觀看閉路電視片段,望見片段與陳所述的吻合,且兩人利用兩張單據逐件點算貨品的情況。
兩被告警誡下曾稱食物偷來自己食
鍾續指,他帶同他們在地牢的半層平台,並與其他警員同事在場下,作出拘捕及警誡。被告趙名宇說出「呢啲嘢偷嚟都係自己食嘅」,另一被告莊慧敏則稱「呢十樣嘢都係偷嚟自己食嘅」。鍾補充,他當時回到紅磡警署期間,在警車內曾要求兩被告關閉手提電話,以免有機會通風報信,其後亦在警署的會面室內根據一般程序下,向兩被告逐項解釋羈留人士通知書的權利,最終他們都有簽署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