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宣布,將於9月1日落實合併普通長者生活津貼(普通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高額津貼)的措施,約5萬名長者受惠每月能多領995元。若長者本身正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就不用再申請或交表,9月起會自動獲發新津貼金額。
安排適用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合併後的長者生活津貼將採用現時普通津貼較寬鬆的資產上限並按高額津貼的金額發放,而每月入息限額則維持不變。此安排同樣適用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
現時普通津貼及高額津貼分別為每月2,920元及3,915元。現時約5萬名正領取普通津貼的長者,將在合併措施實施後每月額外獲發995元。資產上限方面,單身長者上限將由現時高額津貼的163,000元,劃一放寬至374,000元,而長者夫婦上限則由現時高額津貼的247,000元,劃一放寬至568,000元。經合併後的計劃更簡單易明,資產不多於374,000元的單身長者,以及568,000元的長者夫婦可保留更多資產,劃一領取每月3,915元的長者生活津貼。
長者生活津貼常見問題
合併長者生活津貼何時落實?
政府社會福利署宣布,9月1日落實合併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和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措施
合併長者生活津貼後可多領多少?
合併長者生活津貼後,約5萬名正領取普通津貼的長者將直接受惠,每月能多領995元
如何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申請長者生活津貼4大條件:
- 年滿65歲或以上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以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1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1年的規定)
- 申報資產及入息的水平沒有超過規定限額
- 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