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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04:30:00
日報

阻警推進 社工阻差辦公罪成 判即時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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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網民發起727「光復元朗」遊行。(資料圖片)

去年網民發起727「光復元朗」遊行。(資料圖片)

去年有網民發起727「光復元朗」遊行,社工劉家棟涉嫌於當日的衝突中,以身體阻擋警員長盾,阻礙警方防線推進,被控阻差辦公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即時監禁一年。
 

劉家棟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即時監禁一年。(網上圖片)

劉家棟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即時監禁一年。(網上圖片)

被告劉家棟(24歲)是社工組織「社工復興運動」成員,他被控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故意阻礙正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被告否認控罪。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表示,案發時有示威者非法集結,警方可使用合理武力驅散佔路的人群,過程中有人受傷是無可避免。蘇官又指,被告當時一度觸碰涉事警員的盾牌,是從根本上打擊對方執行職責;而被告叫警方放慢速度和保持距離,亦是荒謬和不合理。裁判官又批評被告的罪行,令警方執法難上加難,遂判被告即時監禁1年。辯方申請被告在上訴期間保釋,惟遭法官拒絕。社聯表示,非常關注案件,認為裁決及判刑沒有考慮社工緩和衝突的角色,被拒保釋也令人難以接受。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圖1、右2)對判決感到憤怒,形容是史無前例和惡意判決,擔心日後的示威「冇人會再去做溝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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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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