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電話卡實名制」的《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去年9月生效,本月開始接受登記。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公布,5家持牌電訊商違反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指引,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因此今日向他們發出指示,要求他們在3星期內完成有關平台,同時必須於本月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啓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5家涉事的持牌電訊商分別是:
⚫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
⚫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
⚫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以及
⚫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
通訊局解釋,已在去年8月20日發出「指引」,當中規定電訊商須於本年3月1日前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惟通訊辦就實施實名登記制與相關持牌電訊商緊密聯繫的過程中,知悉上述5家電訊商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經考慮通訊辦的評估及有關5家電訊商的申述後,通訊局今日作出相關規定。
通訊局重申,《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去年9月生效,《規例》指明,由本月1日起所有新發售的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原有的電話儲值卡則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