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電話卡實名制」的《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明日生效,並將實施首階段計劃,電訊商須明天開始至明年2月28日之前,為實名制完善相關設施及系統。
現有未實名登記儲值卡可用至明年2月28日
計劃分為兩階段,首階段需要電訊商於明天起至明年2月28日之前,完善相關設施及系統,期間市民可繼續使用電話儲值卡,暫時毋須實名登記;第二階段由明年3月1日開始,新的上台月費服務及儲值卡須在啓動服務前實名登記。至於現行儲值卡用戶要在2023年2月23日前向所屬電訊商實名登記,未登記的儲值卡將不能使用,當中個人用戶最多可登記10張電話卡,而企業用戶最多可登記25張電話卡。
政府指,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可堵塞現時電話儲值卡匿名性質的漏洞,協助執法機關偵查涉及使用這些電話卡的罪案。對於當中私隱及執法機構索取登記用戶資料時的監督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曾指,條例賦予執法機構可以在取得法庭手令,抑或在額外情況下,可以向電訊商索取有關用戶資料,當中資料只有登記時的姓名、身分證號碼、出生日期、身分證明副本等,而且暫時不設定任何檢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