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5歲的青年於2016年向朋友借出地址收取包裹,青年其後起疑沒有收件,惟海關在執法行動中將他拘捕,並發現涉案包裹含有逾1公斤可卡因,但青年強調不知道該包裹含有毒品。青年被控販毒,當時原審法官已質疑控方證據牽強,但律政司堅持起訴,最終青年被陪審團裁定罪成,判監23年。至昨日青年才由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協助下上訴得直,當庭釋放,並毋須發還案件重審,惟青年已無端坐五年冤獄。
法律團隊由友人轉介
張達明在獲得青年同意下,今早於電台節目透露案情,案發時20歲的上訴人馬家健,其朋友洪志謙同被捕,海關於洪家中搜獲毒品。海關起訴兩人販毒,但最終撤銷洪的販毒,改控藏毒。
張達明表示,馬家健原有的法律團隊是由洪志謙的親戚介紹,而負責跟進的人並非律師,而是一名「師爺」,並叫馬認罪,以換取減刑,但最終卻以馬認罪作為條件,要求控方撤銷洪的販毒罪。
原審法官質疑將無辜者定罪
上訴庭判詞透露,在案件原審期間,法官曾質疑案件有很多疑點,更質疑律政司似乎將無辜的人定罪,但就放生懷疑刑責更重的人。法官曾批評控方決定將造成司法不公,但控方堅持起訴,最終馬家健被陪審員以五比二裁定罪成,判監23年,而洪志謙則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藏毒罪成,判囚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