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青年馬家健於2017年涉販毒案,懷疑於律師行「師爺」陳強利及女大律師張曉惠游說下認罪,原判囚23年,服刑5年後上訴得直,並指控「師爺」和女大狀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其中「師爺」陳強利已認罪被判囚3年,女大狀張曉惠則否認控罪,她今(1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官:未能肯定女狀串謀
法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觀乎本案證供,馬家健的口供不合情理,庭上確認只要對自己有好處,便會對執法人員甚至法庭說謊,認為馬並非誠實可靠,亦對被告張曉惠的說法有保留,因此法庭未能肯定案發時雙方的會面情況,以及不能肯定張曉惠曾否與「師爺」陳強利等人串謀,最終裁定女大律師張曉惠罪名不成立。現場消息指,張曉惠聞判後眼含淚光。
控罪指,案發時33歲被告張曉惠,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師爺」陳強利及其他人妨礙司法公正。同案被告陳強利早前認罪,判入獄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