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三(4日)在馬鞍山西沙路一帶巡邏期間,發現兩名可疑男子,遂上前截查。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名50歲內地男子懷疑正向另一名35歲內地男子出售其個人銀行戶口以作非法用途之用,二人涉嫌串謀「洗黑錢」被捕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買賣銀行戶口的雙方均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此外,警方亦留意到,近期有多宗詐騙案涉及出售個人銀行戶口予不法之徒用作收取犯罪得益,戶口持有人因此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警方提醒市民,切記銀行戶口「不租、不借、不賣」。市民亦應對詐騙案件保持警覺,若有任何懷疑,可使用警方「防騙伺服器」或「防騙伺服App」,亦可致電18222防騙易熱線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