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7-09-21 16:29:00 馮敬恩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分享: (林俊源攝)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於去年1月帶領學生圍堵校委會,被控多條控罪,他早前承認刑事損毀及企圖強行進入罪,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判不成立;第二被告、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企圖阻止載着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被判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名成立。裁判官最終判馮敬恩社會服務令240小時,李峰琦被判社會服務令200小時。 入App免費拎寵物展入場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