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獲兩宗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他人財產的案件,受害人分別是一名內地留學生和退休人士,均由銀行職員阻止進一步損失。
內地生被「公安」指涉洗黑錢 要求過款140萬幸保不失
第一宗案件受害人為27歲嶺南大學內地留學生。據了解,受害人於上月23日大約12時,收到一名男子致電表示是廣州內地執法機構人員,並聲稱受害人涉及在內地有關洗黑錢案,指示受害人提供中國銀行戶口資料以便作出資產審查,要求過款140多萬元。受害人遵從騙徒指示匯款,由中國銀行職員致電受害人告知她匯款有可疑並阻止匯款,受害人沒有金錢損失。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跟進。
退休人士中投資騙案 轉移200萬港元
另一宗案件涉及一名80多歲退休人士。據了解,受害人透過Facebook見到有投資廣告,其後透過WhatsApp聯絡騙徒,對方聲稱是投資專家,並提供一個應用程式,游說受害人用作投資股票,受害人其後開設帳戶並轉移大約200萬港元到騙徒的銀行戶口,當中受害人多次親身到滙豐銀行匯款,最後一次由銀行櫃檯職員告知可能被騙,受害人稍後未能再聯絡騙徒,因此報案,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