鰂魚涌公園2018年發生槍殺姨舅案,女被告詹心桀疑因家庭糾紛,涉向4名姨舅開槍,致兩死兩傷,陪審團昨一致裁定她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判囚終身。
案件經過10日審訊,昨踏入第11日,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完成引導陪審團,7名陪審團上午退庭商議5小時後,一致裁定2項謀殺及1項有意圖而射擊罪罪成,另一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則以6比1大比數裁定罪成。法官潘敏琦形容被告冷血殘暴,指出被告謀殺的二姨,更曾出資供被告修讀電腦課程,指被告不知恩,又半途而廢,更射殺死者。
潘官更多次直斥被告無恥,傷害關心和竭盡所能照顧她的人,以答謝為名相約姨舅午膳為藉口,卻事先準備手槍及子彈犯案;又斥責被告還柙時仍無恥地去信生還的三姨,對其傷勢關心不但流於表面,更於信中指槍膛還有9粒子彈,但永遠不會對她補槍;又無恥地寫信給兄長,要求替她購買零食及學習所需物品,而被告在案發當天曾以槍指向他。
潘官又謂,案件造成2人逝世,判刑必須反映案件嚴重性,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罪成,法庭無酌情權判處其他刑罰,並強調即使有權,也不會運用,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被告審訊期間神情呆滯,聽聞判刑後在犯人欄內竟說「幫到阿媽報仇好開心」。
法官周三引導陪審團時指,若能證明詹心桀案中出於吸食冰毒毒癮、嚴重抑鬱症,導致嚴重削弱神志,失去理性判斷及自制能力,應裁定被告謀殺脫罪、誤殺罪成。
現年47歲、曾擔任保鑣的被告詹心桀原名魏朝霞,報稱無業,案發時44歲。她被控於2018年6月26日及27日,在鰂魚涌公園謀殺其二姨詹少芬(80歲)及四舅父詹鎮基(62歲),二姨當日送院不治,四舅父則於翌日死亡。同案被控意圖使其二舅父詹前駒(現年75歲)及三姨詹小慧(現年63歲)身體受嚴重傷害射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