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業(1638)公布,布洛德峰投資顧問針對集團,今年7月6日的向本港高等法院提出清盤呈請,內容有關未償還佳兆業集團(深圳)發行的若干以人民幣計值的公司債券,涉及本金1.7億元及應計利息。
佳兆業:極力反對呈請
佳兆業回應,將極力反對呈請,並尋求法律措施,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保障公司的合法權利,同時指在未獲高等法院認可令的情況下,於7月6日或之後作出的公司股份轉讓將屬無效。
佳兆業續指,擬繼續與其境外債權人保持積極主動的溝通,並與彼等盡快形成重組方案,以期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向市場公布方案條款;亦將盡力與呈請人保持主動、良好的溝通,並在對其他債權人公平的原則下,與呈請人友善協商,妥善處理問題,包括努力促使呈請盡快被撤銷或駁回。
至於高等法院將呈請的首次聆訊日期定於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