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匯報局繼去年10月後,再就若干交易對中國恒大集團(3333)和恒大物業(6666)的帳目及審計展開調查,包括對恒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截至2021年6月 30日止6個月的財務報表的現有查訊;以及對羅兵咸永道就恒大2020年年度帳目的審計的現有調查。
另外,財匯局亦就恒大物業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截至2021年6月 30日止6個月的財務報表查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亦就恒大物業2020年年度帳目進行的審計的調查。
該局指,根據恒大和恒大物業於今年7月22日分別發布的公告,識別了帳目中 有關受限制銀行存款和其他貸款之分類、質押擔保之計量以及關聯交易之披露的問題,以及審計的相關問題。財匯局在必要情況下,公布展開查訊和調查或擴大其範圍,以保障股東和投資大眾的利益,從而維持公眾對金融市場和獨立核數師監管制度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