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大福人壽為協助客戶安心實現財富傳承計劃,並為下一代好好籌劃未來,特別推出全新「保單暫托增值服務」,讓有意在身故後將保單傳承給摯愛的客戶,免卻一般信托或遺產處理的繁瑣程序,輕鬆實現財富自主傳承的目標。
合資格儲蓄計劃的保單持有人可以透過此服務指定一位保單承繼人1,並訂明保單承繼人1承繼保單之年齡及委任一位成年家人作為有限權益後補保單持有人2。如保單持有人不幸身故,而保單承繼人1尚未達到預先指定的年齡時,將由有限權益後補保單持有人2暫托保單,及可行使有限權益於每保單年度最高提取保單持有人所指定之已繳付保費總額的百份比,以確保下一代的成長得到妥善照顧。保單擁有權將於保單承繼人1達指定年齡(必須為18歲或以上)時自動轉移,此服務有效減低處理遺產時可能出現的紛爭。合資格儲蓄計劃包括「匠心‧傳承」系列、「傳家寶」系列、「盛世」系列、「愛豐盛」系列、「價值連承」系列以及「閃耀傳承」儲蓄壽險計劃等。
詳情請參閱有關服務宣傳單張。 註 (1)保單承繼人可為以下人士:(i)根據保單延續選項所訂之指定受益人、延續新受保人及新保單持有人;或(ii) 於保單持有人(身故時)與受保人非同一人之指定受保人。保單持有人於指定有限權益後補保單持有人時,必須同時指定保單承繼人其可承接保單擁有權之年齡(必須為18歲或以上)。(2)有限權益後補保單持有人必須為保單承繼人年滿18歲或以上(於遞交申請時)的家人,與保單承繼人的關係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姻親父母、女婿、媳婦、伯父母、叔父母、姑丈母、舅父母、姨丈母、侄甥兒女、堂或表兄弟姊妹或其他我們認可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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