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3333)及恒大物業(6666)公布,就恒大物業134億人民幣存款被銀行強制執行發表獨立調查主要結果,結果反映存有內控問題。
結果反映存有內控問題
調查結果指,恒大在2020年12月,基於資金需求而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為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集團,以支付營運及財務需要,包括在2021年不同時點到期的負債或應付款。
獨立委員會表示,質押事件反映恒大存在潛在的內控問題,建議恒大推進委任內控顧問,對集團內控進行全面評估、通過定期匯報,監督附屬公司就適用法規和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務,以及重新審視就使用個人和公司印章有關的協議和做法等。
建議對內控進行全面評估
獨立委員會同時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中國恒大委任內控顧問,對內控進行全面評估,並向董事會提供加強內控的詳細建議;公司通過定期匯報,監督附屬公司就適用法規及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務,特別是涉及上市附屬公司及各自集團公司實際和計劃進行的集團內部交易。公司及個別董事作出業務決定時,亦應考慮到上市附屬公司的合規要求。
公告亦提到,獨立委員會不建議參與質押相關安排的恒大前執行董事夏海鈞及潘大榮,以及前執行總裁柯鵬復職,3人去年經初步調查後被董事會要求辭職;事件涉及三組存單質押擔保,分別為20億、87億,及27億元。是次報告披露,牽涉恒大物業的6家附屬公司為多家第三方公司融資提供該等質押。
中國恒大及恒大物業兩家公司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