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四(2月8日)就設立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展開公眾諮詢。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至4月12日。
立法建議賦予海關權力執行新制度
政府表示有見一些詐騙案件涉及虛擬資產場外交易營運者,政府認為有需要在《打擊洗錢條例》下將該等場外交易服務納入規管,以應對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風險。立法建議:
- 要求任何人如在香港以業務形式提供任何虛擬資產與金錢現貨交易的服務,須向海關關長申領牌照
- 涵蓋所有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不論有關服務透過實體店及/或其他平台提供
- 賦予海關關長權力,監督持牌人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的合規情況,執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規管要求
- 提供過渡安排,讓規管制度有效實施
政府發言人表示,立法建議是政府建立穩健及透明的規管環境,讓虛擬資產和Web3可持續地發展的重要舉措。擬議的虛擬資產場外交易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可有效應對有關虛擬資產活動所涉風險,並保障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