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網誌撰文,指10月20日刊憲的《2023年稅務(修訂)(合資格股權權益持有人的處置收益)條例草案》,可配合遷冊機制,並有利企業營商投資。
許正宇提出四大重點
許正宇指,《條例草案》將會引入稅務明確性優化計劃,處置股權權益的本地收益只要符合特定資格,即可獲豁免徵稅,而無須再按照現行做法,由稅務局考慮個案相關的事實和情況,才判斷有關收益是否需要課稅。他又提出四大重點:
- 涵蓋的企業和股權權益範圍廣泛。不論是公司、合夥還是信託,只要出售股權權益的投資者實體是法人(不包括自然人)或擬備獨立財務帳目的安排,都可以使用我們的計劃。而股權權益亦包含多種形式,例如普通股、優先股和合夥權益
- 使用計劃的門檻低。投資者實體在出售股權權益前的24個月期間,只要一直持有至少15%的股權權益,便符合了主要的計劃門檻
- 安排靈活。計劃合併計算投資者實體及其密切相關實體所持有的股權權益,只要有關股權權益合計達到15%的門檻,投資者實體便可以使用計劃。此外,計劃亦容許分批出售股權權益,涵蓋企業24個月內分批處置的股權權益
- 計劃沒有訂明屆滿日期,為企業提供最大程度的稅務明確性
許正宇強調,計劃的規則簡潔易明,將為現有及潛在的投資者提升稅務明確性、減少稅務風險、降低合規成本和加快釐定稅項,提升香港的稅務競爭力,有助企業通過處置股權權益進行擴展或重組業務,便利在外地註冊的公司將註冊地遷至香港,加強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投資樞紐的地位。
許正宇續指,《條例草案》將於於11月1日於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期待《條例草案》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