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悅動(6860)公布,上周五接獲證監會針對集團及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兼執行董事劉傑,以及7名前董事而提出的呈請,就集團曾進行的兩項企業活動中,指控因未有進行適當盡職審查,而令集團受損失,並尋求分別對分別對劉傑及前董事提出撤銷資格令;發出賠償令要求劉傑及前董事須共同及個別就公司蒙受的損失支付合共2.5億元及其應計利息;頒令要求公司須經諮詢證監會意見後委任外聘核數師,審閱及擬備有關其內部監控程序的報告。
指尖悅動|涉理財產品及奧比環球交易
涉及的企業活動包括指尖悅動2019年6月披露認購Leading Global Fund SPC所發行本金金額為4.5億元的理財產品,以及同年12月披露認購奧比環球發展所發行本金金額為2.5億元的有抵押票據。
證監會指控指,Leading Global認購事項乃在並無對Leading Global進行適當盡職審查的情況下作出。另外,公司並不了解奧比環球的業務及有關抵押予公司作為票據抵押品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詳情。同時,集團並無對有關貿易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及可予收回進行獨立核證工作。由於票據仍未獲償還,指尖悅動蒙受的損失和損害已達2.5億元另加利息。
就Leading Global認購事項而言,劉傑與前董事未能於允許或准許公司訂立相關認購協議前,按適當程序進行或促使進行查詢及盡職審查;及確保公司已經制定行之有效的營運及內部監控制度。就奧比認購事項而言,劉傑與前董事未能允許或准許公司訂立相關認購協議及相關抵押文件前按適當程序進行或促使進行查詢及盡職審查;正確評估票據作為一項投資的合適性、奧比環球於票據到期日能否還款予公司以及對貿易應收款項是否真實存在及可予收回進行核證;及確保公司已經制定行之有效的營運及內部監控制度。
由於劉傑與前董事均對上述公司所經營的業務或所進行的事務承擔全部或部分責任,因而有責任賠償或彌補公司因奧比認購事項而蒙受金額達2.5億元的損失。
指尖悅動|明年5月高院聆訊 正尋法律意見
指尖悅動初步認為,呈請對公司的日常營運和業務不會構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或中斷。呈請將於明年5月23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進行聆訊,集團現正就此尋求法律意見。